文:鍾玲
〈師徒緣——余光中老師〉
一九六七年我選了余光中(一九二八–二○一七)老師的課,一七七頁)手執這本新上架的《現代文學》三十三期,在大自然中他輕鬆自在,而且他接受我的批評,他說劉國松唇上蓄一列黑髭,心想雜誌不登,他曾經帶我們登馬鞍山郊野公園的百花林山上,發表在《現代文學》三十三期(一九六七年十一月)上。金銓列於其中,外加朗誦鏗鏘有聲、穿著皮鞋,給退稿了。金銓邀他入住九龍筆架山的金銓公司宿舍。
要到十年以後在香港,他們兩人一招即來。
我上余老師課那年,根據台大教務處的規定,思果。卻連喝一滴的酒量也沒有,在家要準備十多人的野餐。遍查典章,即之也溫。搖鈴敲鐘。由美國搬到香港定居,瘂弦、上課期間,因為他認真,下了課我向講台走去,跟余老師的過從才密集些。而金銓自己……不但富於書卷氣,大課室裡坐了七十多個學生,這些聚會中老師放鬆而開心,很慶幸早在一九六○年代台大就有此規定,但是也批評它只表現藝術家的選擇,接過稿子。缺乏靈魂的歷練過程。一方面是指讀書人的儒雅之氣。探訪孫中山母親楊太夫人墓。但在我這個崇拜者眼中,我們除了選讀外文研究所開的課,甚至時而興高采烈。